電動車主快看!交通部新擬「公路使用養護管理費」 估2030年徵收

分享:

因應電動車輛發展趨勢,交通部支持將現行「汽車燃料使用費」改名為「公路使用養護管理費」,預計最快在2030年向電動車徵收相關費用,為未來收費制度變革預作準備。

我國電動車輛明顯普及化,交通部正研議2030年起向電動車徵收相關交通費用。(示意圖/中天新聞)

據統計,國內電動車輛數量在過去8年間快速成長,從2018年底的19萬6996輛,到2025年3月底已達88萬4083輛,顯見電動車明顯普及化。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指出,目前為鼓勵民眾使用電動車,採取免徵汽燃費措施,但隨著電動車數量持續增加,預估到2030年將減收36億元,因此正研議自2030年起向電動車徵收相關費用。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5月12日審查《公路法》第27條、第28條以及第75條修正案,經23名立委提案,建議將「汽車燃料使用費」改名為「公路使用養護管理費」,並納入非燃料車輛的徵收費率。交通部對此表示支持,並已責成運輸研究所進行通盤檢討,預計2026年底前完成徵收規範修訂,包含徵收對象、方式、期間、費率及電動汽機車收費標準等配套措施等。

陳彥伯進一步說明,汽燃費的徵收必須考量公平性、來源及民眾負擔等多重因素。目前採用的隨車徵收方式較為簡單,主要依據車輛排氣量(cc數)及車種進行收費,較容易為民眾接受。

交通部表示,汽燃費的本質接近道路使用費,主要用於道路養護,但現行制度下,車主繳交相同規費,卻可能因使用道路程度不同,產生公平性問題。雖也曾評估過「隨油徵收」或「里程計費」等方案,但這些方案都有其限制,如隨油徵收將影響到用油不用路的農機具,且無法向電動車收費,而里程計費雖能較準確反映車輛使用狀況,但在查核執行上仍面臨諸多挑戰。

留言衝人氣 1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