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新法將上路!未掛牌可罰3600 暫定11月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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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劭/綜合報導

電動自行車將正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部修法規定,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須年滿14歲,否則罰1000到1200元。也規定電動二輪車上路須掛牌照,否則罰1200到3600元、並禁止行駛、移置車輛。另外電動滑板車規定滿14歲才能騎乘,也不可行駛道路,但地方政府開放路段除外,違者可罰1200到3600元。相關規定暫定11月30日上路。

電動自行車新法將上路。(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修法明訂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需年滿14歲。交通部說明,雖未規定要考駕照,但考量行車安全,需年滿14歲才可騎乘。未滿14歲搭乘者,將罰1000到1200元外,並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由於電動自行車事故頻傳,危及用路人安全,交通部近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正名「微型電動二輪車」外,也訂立相關規定。

交通部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須經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才得已上路,若未依規定掛牌照上路,可罰1200到3600元,禁止其行駛,車輛遭當場移置保管。

使用偽造或變造牌照,也可罰1200元到3600元,並禁止行駛並扣牌,若車輛未經型式審驗合格則遭沒入。

即使已領有牌照,若微型電動二輪車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於道路停車。或者已經註銷,無牌照仍行駛,同樣都可罰1200到3600元。

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金管會要求比照機車管理,需投保強制險。交通部也配合修法,規定須投保強制險才可登記和申領牌照上路。

除了電動二輪車,電動滑板車也被盯上。交通部修法增訂,年滿14歲才能騎乘電動滑板車等個人行動器具,未滿14歲上路可罰600到1200元。另外也不得行駛道路,否則將罰1200到3600元。

交通部說明,地方政府可自行決定是否開放路段駕駛。若評估當地交通環境許可,可訂定指定某些人行道等路段和時段開放行駛電動滑板車。若沒有規定,則視為不得行駛上路。

交通部指出,相關法規10月7日起預告30天,若各界沒有意見,將報行政院核定。交通部建議11月30日起上路,但相關上路時程仍待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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