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大學生想買名牌包 慘遭「攝淫師」硬上、逼陪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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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來台讀書的大陸籍正妹女大生,2016年3月透過手機交友軟體認識桃園一名自稱是攝影師38歲許姓男子,由於女方在談話間透露,想買個要價約2萬6000元的LV名牌包,許男便以外拍之名邀約女方到摩鐵,卻性侵對方並強拍裸照,事後更以此逼女方陪睡。高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等罪判許男5年徒刑。 許男在前年3月認識該女後,便在同月16日套話問出對方的身高、體重以及上圍等數據後,謊稱自己剛好要拍時裝作品,指出對方逾C罩杯的身材很適合它的標準,還稱拍一次可賺得3000元酬勞的條件利誘,女方因此答應。 [caption id="" align="alignnone" width="656"]▲陸籍女大生被許男假藉外拍之名,慘遭對方硬上。(圖/取自中時電子報) ▲陸籍女大生被許男假藉外拍之名,慘遭對方硬上。(圖/取自中時電子報)[/caption] 女大生被帶到摩鐵外拍,許男一邊裝模作樣拍照,一邊假裝替對方按摩放鬆,卻不斷毛手毛腳,最後強脫女方衣物,親吻胸部並用手指性侵得逞。女方受到驚嚇強力反抗,許男因此道歉,並允諾對方只要拍攝完,就會給酬勞,卻趁機拍下對方裸露胸部的畫面,並只給一半酬勞。事後,許男還以裸照逼女方上床。 據《蘋果》報導,女方心有不甘,將酬勞退還給許男後,報案提告。許男到案後,否認一切犯行,法官認為,許男辯詞荒謬,且許男曾有過類似前科,一審判許男4年徒刑,另依強制、妨害秘密與恐嚇危害安全3罪合併判刑1年,得易科罰金36萬5000元。全案上訴高院後,維持原判,仍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呂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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