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蘇貞昌就理律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陳長文可能替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辯護一事,批評是「魔鬼中的魔鬼」,對此,引起律師界反彈,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聯合理事長李慶松表示,他對蘇貞昌的發言表示尊重,但是,就律師的身分,他認為律師為被告辯護是被告的權利,蘇的批評「言重」且扭曲律師的任務;伯衡法律事務所執行長郭力菁律師表示,蘇貞昌自己也是學法律的,不應該為了選舉硬扯到政治上。
李慶松說,《律師法》第1條明白揭示「律師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再者,陳同佳涉犯殺人罪,依《刑事訴訟法》第31條規定,屬重罪須強制辯護,即使被告沒有選任辯護人,法院都必須指派義務律師或公設辯護人為被告辯護,即使陳同佳是香港人,來台接受審判,也必須有訴訟上應有的權利,所以,蘇院長指為陳同佳辯護是魔鬼,扭曲了律師的任務。
郭力菁表示,蘇貞昌院長硬要把一件強制辯護的案件跟政治掛勾,太泛政治化了。她指出,陳同佳如果來台接受審判,本來就要給他一個公平的審判,必須要有律師,而且,從人權、法律的角度都需要律師,不可以因為他是香港人,如今台港關係微妙,就讓他接受跟一般人不同的程序。
郭力菁說,蘇貞昌是學法律的,完全知道法律制度,因選舉考量把司法案件硬跟政治扯在一起,太泛政治化。
中時 張孝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