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麗蘭/雲林報導
興建於1930年的「台南州斗六郡斗南警察官吏派出所」(舊斗南分局),是雲林縣警察辦公廳舍最大、最完整的建物,歷經80多年使用已形同破屋,縣府2015年耗資約5000萬元修復,1950年代的拘留室遺構也出土,去年底修復完畢將作為警察故事館。
修復完畢的5幢建物涵蓋1930年落成的南警察官吏派出所、1940年斗南保甲事務所、1950年的年代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及斗南消防分隊。
文化處文資科長陳惠君指出,舊斗南分局是仿西洋風格結合磚造、木造的日式建築;2009年公告指定為縣定古蹟,2015年動工修復,拆除後期加建的構造,也修復九二一地震後嚴重毀損的結構,全面恢復原貌。
陳惠君表示,修復過程中最大的發現是找到1950年代的拘留所遺構(遺跡),原拘留所的天花板與地板,被包在後期的輕鋼架天花板與瓷磚地板內,包商慢慢拆除,斑駁的木造天花板與磚塊地板得以重見天日。
歷時1年多的修復工程,貼膏藥式的鐵皮屋瓦全部拆除換回瓦片,第一棟也重新鋪回昂貴的黑瓦,927坪建築物群洋溢著靜謐氛圍。
修復完工的斗南分局地將變身為警察故事館,縣警局的史蹟文物館將遷入內,斗南再多一處休閒空間,文化處展覽藝術科正公告招商營運。
此一建築群是由25個地方仕紳共同出地興建,國有財產局、雲林縣府也持有少數土地,斗南分局於2004年遷移時,多名地主已不願被登錄為歷史建築,縣府為此編列預算月付租金2萬9000元,營運前將再地主們召開協商會議。
中時 周麗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