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今天表示,網路謠傳投票人可自備圈選工具、印泥或印台投票是不實訊息,除了可能造成無效票外,如果經制止不聽,可依違反選罷法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舉行「726罷免投票,中選會提醒投票應注意事項」記者會,由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主持。
陳朝建說,網路謠傳投票人可準備圈選工具,或可自備印泥或印台等,是不實訊息,包括印台、印泥、酒精或乾洗手液等,是由各縣市選委會依法採購,民眾應使用選委會提供的工具投票。
陳朝建以圈選工具為例指出,法定圈選工具設計是「人」字章,蓋下則是「入」字款,請選民不要使用其他圈選工具圈蓋,以免造成無效票。

媒體詢問自備圈選工具或印泥的罰則。中選會選務處長王曉麟指出,投票用的圈選工具與印泥由選委會準備,如果民眾自備印泥,可能因墨水品質不佳造成無效票,或因墨水顏色、深淺不同洩漏投票秘密,也可能在投入票匭時沾染其他罷免票,影響他人權益。
王曉麟說,如果民眾自備圈選工具、印泥、印台等,投票所人員會制止,若不服從,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會依選罷法65條規定處理。
王曉麟說,選罷法65條規定,在投票所或開票所有5種情況,主任管理員應會同主任監察員令其退出。包括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不服制止;攜帶武器或危險物品入場;投票進行期間,穿戴或標示政黨、政治團體、候選人旗幟、徽章、物品或服飾,不服制止;干擾開票或妨礙他人參觀開票,不服制止;有其他不正當行為,不服制止。

中選會法政處長蔡金誥表示,如果被認定違反選罷法65條規定,可依選罷法105條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經制止不聽就可能觸法。(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