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康建「行刑式槍決」4死!「情節最重大之罪」李鴻淵二審仍判死

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南投縣男子李鴻淵不滿公司康建生技主管,還認為董事長跟女兒工作時刻意刁難,竟持槍闖入對其等人行刑式槍決,造成4死1傷悲劇。法院今(7日)二審判決依舊維持死刑。

李鴻淵持槍闖入公司連殺5人,造成4死1傷,二審依舊遭判死刑。(圖/資料照片)

判決指出,李男因跟洪姓主管起衝突被調職,但他認為是遭董事長賴敏男及其女兒賴彥妤刻意刁難,在2014年2月間試圖殺害洪姓主管未遂,遭判無罪,因此心生不滿伺機報復。

去年7月間,李男持槍闖入康建生技,先槍殺無辜的老董胞弟賴鋕卿,接著在陸續槍殺賴敏男、賴彥妤、劉慶杉、張嘉綺等4人,僅老董賴敏男送醫倖存,法院一審依殺人罪判處3個死刑、1個無期徒刑,但李不滿上訴。

法院二審認為,李男以行刑式槍殺4人,蓄意殺人、手段凶殘,已達到聯合國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有永世與社會隔絕,達到必需剝奪其生命權之必要,因此維持死刑判決,、褫奪公權終身,併科35萬元罰金,可上訴。

李鴻淵犯案路線。(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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