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5歲莊姓男子昨(25)日中午在屏東市瑞光公園內,將裝有寵物兔屍體的籠子直接架在草皮上焚燒,火光竄起並蔓延至周邊草地,現場濃煙瀰漫、焦味四散,驚嚇路過民眾紛紛報案,警消趕抵後火速撲滅火源,但草皮已留下大片焦黑痕跡。

事發時間為25日中午12點40分左右,目擊民眾發現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男子,獨自在瑞光公園草地上點火焚燒寵物籠,火勢隨即蔓延至周圍草地,現場冒出陣陣濃煙,民眾見狀大驚,隨即撥打電話報案求救。
警消獲報後派員趕赴現場,所幸火勢規模不大,迅速以射水方式將火撲滅,現場並無人員傷亡。草皮遭燒毀一大片,焦黑痕跡清晰可見。
警方事後向莊男了解情況,莊男坦承籠內裝的是已死亡的寵物兔,因心愛的兔子不幸離世,為了親自送牠最後一程,才異想天開將兔屍帶至公園進行「火化」,此番說法令在場所有人傻眼。
儘管莊男自認是在為愛寵辦理後事,其在公共場所焚燒物品的行為已嚴重危及公共安全。警方調查後認定,莊男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最高可處3天以下拘留或1萬2千元以下罰鍰,全案已依法移請地方法院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