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程正邦/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16歲洪姓少年昨天(7日)騎微型電動車,經過大昌一路跟莊敬路口左轉時,沒有停讓走在斑馬線過馬路的小學生,雙雙摔倒受傷,由於法令規定,14歲以上免駕照就可騎乘微型電動車,行人路權團體呼籲,學校應開設安全駕駛課程。
從「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的影片可以看到,肇事的洪姓少年沒戴安全帽騎電動車上馬路,大昌一路跟莊敬路口交通號誌一變燈號,他衝得比其他騎士還快,在學校門口拐彎左轉時,直接撞上走在斑馬線上的學童。
洪姓少年當場人車噴飛3公尺遠,手腳磨掉一層皮,鮮血直流,他不以為意,從地上爬起來上前關心摔倒的10歲林姓男童,還好男童只有左手肘破皮紅腫,沒有大礙。
三民二分局表示,雙方無碰撞,皆為驚嚇跌倒自摔,所幸兩人輕微擦挫傷自行就醫。經警方到場處理測繪,雙方查無飲酒情事。初步研判為洪姓騎士未禮讓行人,依違反《道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或行駛至交岔路口轉彎時,未讓行人優先通行」,可處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由於微型電動二輪車輕便,法令規定14歲以上免駕照就可騎,不少未成年學生會使用,行人路權團體認為,學校應該要有專門課程上駕駛教育,讓學生騎車時可以安全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