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豬瘟防疫加強力道!農委會今(24)日宣布,外籍旅客自疫區違規攜帶豬肉品入境遭罰20萬元,若未能當場繳清罰鍰,首次便拒絕其入境。新措施排除我國國民,以及可掌握其動向,取得在台居留身分、停留期限達6個月以上之陸生、陸配、陸企及新聞媒體人員。新措施將自明日凌晨零時起立即生效。
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表示,針對大陸豬肉製品查驗非洲豬瘟病毒,昨日至今又再新增4例,因檢驗出病毒案例間隔時間愈來愈短,檢出頻率愈來愈高,農曆春節將至,入境旅客人數將大為增加,故自明日起,旅客自疫區攜帶豬肉品入境遭罰20萬元,若於第一時間無法繳清,即當場拒絕其入境。
黃金城說,現行規定旅客遭罰20萬元,未能繳清罰鍰即離境,第二次再來才拒絕入境,但自今晚12點一過,旅客若未能第一時間繳清罰鍰,首次即拒絕入境;他說,新措施針對外來人口,排除我國國民、取得居留身分及大陸地區人民停留期限達6個月以上人士,因其在台動向可掌握,仍能追繳罰鍰。
內政部移民署入出國事務組專門委員黃英貴指出,因自過去3年內非洲豬瘟疫區攜帶之肉品,具有高度傳播疫病風險,屬於違禁物,可能危害我國利益及公共安全,故可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8條列為禁止入國對象,可強制旅客出境,並禁止入境5年,5年後繳清罰鍰,禁止事由消失,才可再次入境。
黃金城並指出,近來有民眾寄送標示「三只松鼠」的江蘇豬肉乾給防檢局,經查確認是非洲豬瘟病毒陽性,因此肉品並非海關查獲,而是已入境由民眾寄回,極具危險性,還好是熟食肉乾,經加熱製作應已不活化,若是香腸、火腿等,進入廚餘讓豬吃掉,便極可能發病,呼籲民眾有類似產品,應寄給防檢局統一處理,不會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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