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火車誤點59分鐘 法官判他拘役4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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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有名廖姓男子今年8月行經台鐵平溪線軌道時,不小心將車輛駛入鐵軌,擦撞火車,雖然無人受傷,但列車因此停擺長達59分鐘,肇事車主依過失妨害火車行駛罪嫌送辦。基隆地方法院法官認為,廖男一時不察所造成的危害不小,依法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

檢方調查,廖男當天駕駛自小客車,沿平溪區菁桐產業道路便道行駛,行經三貂嶺附近時,將車子駛入鐵道,擦撞剛好行經該路段的4725次區間列車,造成十分站至菁桐站列車暫時無法通行列車在現場近1小時,班次大受影響。

《聯合報》報導,廖男坦承犯行,基隆地院認為他實屬不該,但審酌犯後態度良好,且無前科,也未造成列車人員傷害,依過失妨害火車行駛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湯萱樂/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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