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被撞死找人喬 爸先被逼簽15萬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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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1名張姓男子的小孩數年前遭到柯姓男子開車撞上。張男找上郭男協助處理,並答應事成後分郭男一半。但郭男表示要先拿15萬的處理費,張男同意後遲遲不付款,郭竟夥同章、吳兩人將張姓男子強行押到附近的便利商店後,逼他簽下15萬元的本票,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3人觸犯強制罪,將郭、章判處拘役20天,吳男判處拘役15日。

根據基隆地方法院判決書,張男的小孩數年前遭到柯男開車撞死,當場死亡,事後雙方調解不成,張男找上郭男協助處理賠償事宜,並向郭男承諾事成後分他一半。

郭則要求先付15萬的酬勞,張男答應後卻沒有給錢,引發郭男不滿,於2016年7月中與章、吳一同前往張家,要張男先行交出15萬元的車馬費,為了防止抵抗,章還帶上了一支鋁製球棒,抓著張男的衣服恫稱「跟著來,不然就K你。」隨後把張男押到附近的便利商店。

由於張男付不出錢,三人就要求張簽下15萬元本票,郭男還恫嚇「你一定要簽,不簽你就慘了。」事後郭男還多次傳簡訊要求給錢,張男不堪其擾向警局報案,檢方偵訊後,將三男依強制罪提起公訴。

法院認為,吳男已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家庭經濟狀況勉持,判處拘役15日,全案仍可上訴。郭、章2人則判拘役20日。

中時 游昊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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