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刑法研修小組會議」:確有加重刑責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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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因酒駕撞死人頻傳,研議修法將酒測值超過一定數額,即視同具「殺人之不確定故意」,法務部19日下午邀集專家學者召開「刑法研究修正小組會議」提案討論兒虐、酒駕修法。據了解,與會專家學者認為酒駕撞死人,為了因應民意,確有修法加重刑責必要,但也認為嚴刑峻法並非「萬靈丹」。

至於對於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的酒測值要標準訂在多少毫克、刑度要訂到多重,各方意見分歧,並無共識。

法務部19日下午邀集專家學者召開「刑法研究修正小組會議」,由政次陳明堂主持,邀集專家學者會中針對近來深受各界矚目的虐童、酒駕修法,交換意見,作為修法參考。

會中專家學者普遍認為,民眾認為酒駕撞死人是嚴重犯罪,明知酒駕開車上路必須嚴懲,修法呼聲不斷,顯示確有修法加重刑責必要,但對於酒測值要訂在多少毫克以上,即視為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並沒有共識。

此外,有與會人士支持,為了要嚴懲酒駕致死,可修訂酒駕殺人罪,刑度可達死刑,但也有專家認為刑責應該加重,但刑度最重不一定要訂到死刑。

但不少與會學者認為,因酒駕民眾普遍有僥倖心態,因此酒駕犯罪不斷,嚴刑峻法不是遏止酒駕致人於死的「萬靈丹」,建議可以參考國外的行政罰例對酒駕者進行「財產處罰」。

例如,美國有部分州的交通法規,對酒駕者可直接沒收車輛、駕照,甚至沒收酒駕者車輛120天後,即可依法將車輛進行拍賣等規定。

另虐童部分,除法務部及司法院會銜提出的修正案外,朝野立委提出不同的立法版本,總計目前立法院審理的虐童法案多達22個,部分立委對法務部版本並不滿意,另提出保護對象年齡擴大至18歲;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護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加重刑罰至1/2,希望有效遏止虐童行為。

有學者在會中,提出德國的立法例,除了被害人為兒童外,建議是否擴大對於凌虐無自救、或無生活自理能力的成年人或老年人的保護,法務部表示將做為日後修法參考。

中時 陳志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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