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論節目主持人彭文正,不滿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前所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的洪貞玲前年在臉書PO文,指他是「因違法兼職而辭職離開台大的電視名嘴」,台北地檢署認定此事可受公評,今將洪貞玲不起訴。
另彭文正對洪提起民事告訴,並求償200萬,今年8月高院判洪貞玲免賠。
檢方調查,前年7月,彭文正指控洪貞玲涉違法圖利自己升等正教授,洪女則透過臉書PO文,反嗆彭文正是「因違法兼職而離開台大的名嘴」。彭文正認為,洪不實指稱他違法兼職,將使大眾認為他身為大學教授及高收視率評論節目主持人,竟違法兼職圖謀私利,有私德問題,損害其名譽,為此控告洪女誹謗並求償200萬元,刑事部分則由北檢偵辦。
洪貞玲表示,當時她被彭文正指控違法升等教授,才在臉書PO文說明,她認為,當時擔任台大新研所教授,而彭兼職帶狀政論節目已超過每週8小時規定,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相關兼職規定,此屬可受公評的範疇,其言論並無不當。檢方採信洪的說法,今將洪不起訴。
中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