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高雄陳姓男子叫傳播妹賴帳6萬元,結果遭人上門討債時,他因為害怕從4樓頂逃竄意外墜落1樓地面,導致全身多處骨折送醫,而討債人則被依法判處4至8個月刑期。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日前從傳播公司找了要價6萬2500元的傳播妹陪玩,結果事後賴帳不付錢,傳播公司找了人前往討債,一見到陳男就先對他噴辣椒水後毆打,導致陳男嚇到奔逃至公寓4樓頂竄逃,就當跳向鄰棟時發生意外失足墜落地面,所幸陳男經送醫撿回一命,但因此全身多處骨折。
法院審理時,討債的蔡姓男子等5人否認有傷害行為,認為陳男墜樓與他們無關,但法官認為陳男墜樓是因害怕逃跑時失足掉落,雖無法證明與蔡男等人噴灑辣椒水、徒手拉扯之行為有關,因此傷害罪部分判無罪。
但法官審酌,蔡男等人暴力討債,並涉嫌侵入住宅及恐嚇犯行,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判蔡男等5人有期徒刑4至8月不等,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