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去年5月發生一起銀行搶案,一名男子前往銀行抽號碼牌排隊,等叫號後到櫃台向行員表示「我要搶銀行,給我1萬塊」,警方獲報到場將他逮捕送辦,近日一審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范姓男子去年5月5日上午9時許,跑到台中市西屯區某間玉山銀行分行企圖行搶,未料他走進銀行內竟先取號碼牌,排隊等到2號櫃台行員叫號後,才上前對賴姓行員說「我要搶銀行!給我1萬塊!」,一旁另名林姓襄理發現異狀聽到「搶銀行」,立刻按下緊急按鈕報警。
轄區警方獲報趕赴現場當場查獲范男當場將他逮捕,范男應訊時坦承遇搶銀行,遭移送台中地檢署後由檢方起訴,台中地院審理時賴姓行員表示范男多次重複「要搶銀行」感到害怕,林姓襄理則稱當時范男手上並無拿存摺或金融卡等物,員警趕抵時密錄器也拍下范男多次說「要搶銀行」及「給1萬塊」等語。
法官認為范男不思以正當管道獲取財物,竟以恐嚇方式向賴姓行員索討金錢,審酌他坦承犯行且造成的危害甚小,最後依恐嚇取財未遂罪派處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