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與男同事在公共場合「手牽手」遭拍 法院判丈夫「可訴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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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央社

義媒報導義大利一名已婚婦女在公共場合被拍到與男同事牽手的照片,判決女方違反婚姻忠誠義務,丈夫可訴請離婚。女方主張照片疑似由丈夫僱用偵探所拍,恐有失偏頗,提出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

女方因為在公共場合與男同事牽手,法院判定丈夫配偶權被侵犯。(示意圖/Pexels)

夫妻外遇新聞中常見雖未有外遇直接證據證明婚姻中一方外遇,但仍可藉社會對於男女往來分際底線的間接證據,來判定配偶權益是否被侵犯。在義大利,也有透過間接證據判決可訴請離婚的案例。

「24小時太陽報」(Il Sole 24 Ore)2日報導,義大利一名已婚婦女在公共場合被拍到與她的男同事牽手的照片,法院接受此照片為婚外情的證據,認為如此濃情蜜意的與配偶以外的人牽手,足以將婚姻結束原因歸咎於妻子,判決女方違反婚姻忠誠義務,男方可訴請離婚。

女方不服法院的判決,質疑單憑一張疑似被丈夫僱用偵探所拍的照片,就被定為婚外情的證據,恐有失偏頗,對違反婚姻忠誠義務的判決表達不滿,因此提出上訴。

報導指出,最高法院法官並沒有聽取太多女方的說法,認為這張充情意的照片足已表明女方存在「穩定且持續性的事實關係」,且此張照片已導致婚姻發生不可逆轉的危機。

法官認為,在所謂的背叛之前,這對夫妻的關係已受到損害,足以將婚姻的結束原因歸咎於女方。即使女方主張由偵探所拍照片恐有失偏頗,最高法院最終仍駁回女方的上訴。

法官相信,在公共場合,有配偶者與他人親密的牽手,此一不倫關係足以將婚姻關係葬送至墳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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