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重判!這廟公竟在廟裡侵害女志工 和解時故意把對方媽擋門外再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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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桃園2年前爆發某廟宇的女志工慘遭廟公性侵事件,但這頭色狼竟然在被警方介入,與對方達成和解時,在女志工前來拿賠償金時,把陪她來的媽媽擋在門外,再次性侵得逞。

桃園某廟宇爆發色廟公侵害女志工的事件。(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istock)

據判決書記載,加害人徐姓廟公見有身心障礙的女志工小其(化名)柔弱可欺,竟色心大起,在2021年5月3日下午,於廟裡的廚房門口、板凳上跟廁所內對她性侵得逞。

徐姓廟公的淫行被也在廟裡當志工的小其母親得知,報警提告,但徐姓廟公竟變本加厲,明知惡行已被檢警得知,卻在2022年1月5日上午,在小其帶媽媽前來他的住處,要拿4千元的賠償金時,竟然故意把小其的母親擋在門外,把小其帶到2樓房間再度侵犯。

小其的母親忍無可忍,怒告徐姓廟公2度性侵她女兒,全案鬧上法院,一審時徐男坦承有跟小其發生性關係,對性侵犯行矢口否認,表示是對方自願,事後有給她1百塊,後來才知道她是身心障礙人士,法官不採信徐男辯詞,依對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性交罪,共2罪判他10年徒刑。

徐男不服提上訴,這回辯詞更扯,改口說小其是「自願用身體交換,向我討1百塊零用錢」,第1次不知道對方有身心障礙,高等法院法官也不採信他的辯詞,認定被害女子雖然陳述能力較低、但並非完全無辨識能力,描述細節詳盡,與小其對談過程就能感知她的不同,惡意犯行確定,審後變更法條為對於女子利用其心智缺陷不知抗拒而為性交、對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性交罪,2罪判徐男9年徒刑,全案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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