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案今(2)日再開庭,傳喚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作證,傳喚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作證,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同案被告到庭,黃景茂指出偵訊筆錄多處與他意思不同。

黃景茂今日作證時,沈慶京委任律師蘇振文提出偵訊筆錄中,檢察官曾問:「到底拿了多少錢去幫助陳情人爭取容積率?」檢察官沒證據就做這樣嚴厲指控,會不會太糟蹋人?黃景茂表示,自己公務員45年生涯奉公守法,他也不知道怎麼講。黃景茂重申偵訊筆錄所載「知道違法」他並沒有講,他如果認為違法就不會蓋出去了。
檢察官詰問時則提出,偵訊筆錄中有稱柯文哲關心、重視希望京華城案通過?黃景茂對此再否認稱,「柯文哲希望京華城案通過」的筆錄記載,跟他本人意思不是很一樣。
檢察官再提出,偵訊筆錄中有稱京華城案「不當引用」都更容獎?黃景茂說明,並不是參考了都更獎勵8種之中的3種就是有問題,很多都市計畫變更都是相同做法,參考是可以的,不是違法。

作證結束後,柯文哲律師鄭深元陳述意見表示,難以料想檢方偵訊筆錄多處不實,去年9月13日的偵訊,黃景茂否認「知道違法」,檢察官林俊言仍指示書記官記載黃景茂「知道違法」,有如大內刑場逼犯人強行畫押,涉嫌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去年10月15日的偵訊,檢察官還對黃景茂說:「上次給你臉你不要臉。」請法官訂庭期勘驗偵訊錄影,並進行法庭直播,勘驗完後告發檢察官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