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正彊(桃園市民)
桃園市三家SRF(固體回收燃料)發電廠商入園案,隨著市府二度撤銷同意函,再次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筆者作為桃園市居民,不禁對於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的矛盾深感憂慮,尤其是經濟部的處理方式,讓人質疑公正性與合法性。
SRF廠商入園的爭議,從一開始就是一場程序上的紛擾。經濟部當初召開專案入園會議,要求桃園市政府依照特定條件批准廠商入園,然而,經濟部後來卻撤回了推薦函,導致桃園市府不得不廢止廠商的入園許可。然而,當廠商提起訴願後,經濟部再次撤銷了市府的處分,這種反覆的處理方式,無疑給地方政府帶來了極大的壓力,也使得桃園市政府的公信力受到挑戰。
針對此次爭議,桃園市經發局長張誠明確表示,過去的專案入園過程中存在程序不正義,撤銷SRF入園許可是為了讓整個程序重新走一遍。他強調,市府依據行政程序法等法規,已經在第二次撤銷中明確敘明了法源與依據,這是一個依法行政的過程,中央政府應該尊重地方政府的決定。
然而,經濟部在處理廠商訴願時,是否能夠真正做到秉公辦理,成為了桃園市民最關心的問題。這不僅關係到地方的環境與居民的健康,也關乎到政府的公信力和行政正義。
令人憂心的是,經濟部在這個過程中的角色似乎越來越模糊。身為推薦機關,經濟部理應在一開始就對廠商的資格進行嚴格審查,避免後續的爭議。然而,當推薦函被撤回後,經濟部又將責任推給地方政府,這樣的做法讓人不禁懷疑中央政府是否在逃避責任。而當地居民因為健康與環境問題,進行了多次抗議,卻仍然感受不到中央政府的重視與誠意。
無論是中央還是地方政府,都應該本著對民眾負責的態度,公平、公正地處理此事。中央政府不應該以「球員兼裁判」的姿態干預地方自治,應該尊重地方政府的決策權,並充分考量地方居民的聲音,才能真正解決這場糾紛,還給桃園市民一個健康、安全的生活環境。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中天新聞網立場,版權所有,未經許可請勿引用,以免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