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收回SRF推薦又撤桃市處分 市民投稿批中央「球員兼裁判」干預地方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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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推薦SRF(固體再生燃料)發電廠商進駐桃園工業區後收回該函,待桃園市政府撤銷三家業者入園進駐許可後遭廠商提訴願時,又撤銷桃市府的撤銷處分,引發議論。桃園李先生近日向中天新聞投稿,抱怨中央政府不應該「球員兼裁判」干預地方自治,應尊重地方政府決策權,並充分考量地方居民聲音,才能真正解決這場糾紛。

SRF議題爭議不斷,中央地方的矛盾需要公平解方。(圖/取自桃園市經發局長《誠實大叔 張誠博士》臉書)

桃園市政府新聞處曾針對經濟部收回推薦函 桃市府廢止桃科三家SRF廠入園同意,於今年3月22日發布新聞說明,指出針對三家SRF廠商(台灣立方、可寧衛、立疆)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區案,桃園市政府3月22日宣布,因經濟部三度來函表示,該部對廠商的推薦函僅是建議性質,不具法律效力,已予以收回推薦。桃市府表示,因經濟部收回推薦函,三家SRF廠專案入園程序已不完備,市府將依程序,即日起廢止原專案入園同意。

李先生向投稿表示,桃園市三家SRF(固體回收燃料)發電廠商入園案,隨著市府二度撤銷同意函,再次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李先生指出,筆者作為桃園市居民,不禁對於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的矛盾深感憂慮,尤其是經濟部的處理方式,讓人質疑公正性與合法性。

他指出,SRF廠商入園的爭議,從一開始就是一場程序上的紛擾。經濟部當初召開專案入園會議,要求桃園市政府依照特定條件批准廠商入園,然而,經濟部後來卻撤回了推薦函,導致桃園市府不得不廢止廠商的入園許可。然而,當廠商提起訴願後,經濟部再次撤銷了市府的處分,這種反覆的處理方式,無疑給地方政府帶來了極大的壓力,也使得桃園市政府的公信力受到挑戰。

李先生說,針對此次爭議,桃園市經發局長張誠明確表示,過去的專案入園過程中存在程序不正義,撤銷SRF入園許可是為了讓整個程序重新走一遍。他強調,市府依據行政程序法等法規,已經在第二次撤銷中明確敘明了法源與依據,這是一個依法行政的過程,中央政府應該尊重地方政府的決定。

他指出,然而,經濟部在處理廠商訴願時,是否能夠真正做到秉公辦理,成為了桃園市民最關心的問題。這不僅關係到地方的環境與居民的健康,也關乎到政府的公信力和行政正義。

李先生表示,令人憂心的是,經濟部在這個過程中的角色似乎越來越模糊。身為推薦機關,經濟部理應在一開始就對廠商的資格進行嚴格審查,避免後續的爭議。然而,當推薦函被撤回後,經濟部又將責任推給地方政府,這樣的做法讓人不禁懷疑中央政府是否在逃避責任。而當地居民因為健康與環境問題,進行了多次抗議,卻仍然感受不到中央政府的重視與誠意。

李生先強調,無論是中央還是地方政府,都應該本著對民眾負責的態度,公平、公正地處理此事。中央政府不應該以「球員兼裁判」的姿態干預地方自治,應該尊重地方政府的決策權,並充分考量地方居民的聲音,才能真正解決這場糾紛,還給桃園市民一個健康、安全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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