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夢麟酒駕撞「清潔隊手推車」最新!遭判刑又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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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歲資深民歌手王夢麟去年於北市內湖區酒駕撞翻清潔車,酒測值高達0.73毫克。士林地方法院近日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判處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併科罰金3萬元得易服勞役30日。

王夢麟。(圖/翻攝王夢麟臉書)

回顧整起事顧,王夢麟於去年12月29日清晨駕駛轎車,經過台北市內湖區康樂街往南直行時,偏離車道開往右前方,右前車頭撞擊清潔隊員的手推車,所幸撞擊當下清潔人員及時避開而未受傷。王夢麟撞車後仍持續向前開,直到撞上路燈桿才停下,未再波及其他人、車。

王夢麟當時肇事釀成的損壞。(圖/警方提供)

警方獲報到場處理時,王夢麟並未肇逃,有留在現場等候,但被酒精濃度測試後,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73毫克,員警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確認經過後,將他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逮捕,偵訊後移送士林地檢署,檢方訊後諭令2萬元交保。

全案於今年1月16日偵查終結,士林地檢署考量他已認罪,依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嫌提起公訴,並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士林地方法院日前依涉犯《刑法》公共危險罪中之不能安全駕駛罪,判處王夢麟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再併科罰金3萬元,得易服勞役30日。全案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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