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2)日上午9時33分許,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接獲熱心民眾110報案,指稱在烏日區慶光上有發現1隻飼主不明的鴕鳥,溪南派出所接獲報案後除派員處理外,亦通知呂姓飼主前來協助處置。
據了解,烏日分局接獲熱心民眾110報案,指稱在烏日區慶光上有發現1隻飼主不明的鴕鳥,員警獲報後即刻到場,為避免驚嚇在道路中行走之鴕鳥,遂一面圈圍一面通報,目前已會同呂姓飼主將鴕鳥帶回飼養場安置,飼主也將面臨罰款,飼主則無奈表示這已不是愛寵第一次「逃家」了。
溪南派出所長賴漢昌呼籲民眾,若有飼養寵物,應善盡約束責任,避免任意竄入道路,若影響交通安全,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規定處罰所有人或行為人,疏縱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告發,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倘若因此而發生交通事故,飼主也需負起事故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