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建設公司李姓董娘,與分手20年的高姓前男友,舊情復燃,2人2年來征戰各摩鐵,還在高男的名車內車震與住處翻雲覆雨, 李女最後因罪惡感提議分手,竟遭高男傳裸照給其夫林姓董座報復,林董憤而對高男提告,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高男侵害林男配偶權,判賠50萬元確定。
判決書指出,李女與建設公司林姓負責人結婚近20年,育有3名子女,高女明知李女已婚有家室,2104年起不斷寫信到李女新竹家中,最後2人舊情復燃,每月至少通姦1至2次,時間長達2年。
李女後來覺得對不起丈夫與子女,鼓起勇氣提議分手,竟遭高男威脅「若要分手,就傳裸照給妳丈夫看」,林男看到裸照得知妻子偷情,怒對高男提告求償75萬元。
高男在法院審理時否認與李女發生性行為,因李女明確指出高男鼠膝部處有拇指大疤痕,高院因而認定高男侵害林男配偶權,判賠50萬元確定。
中時電子報 張國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