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姓女子在網路婚戀交友平台「SweetRing」上認識陳姓男子,進而交往並發生性關係,陳男也承諾要跟她結婚,原以為遇到真愛,未料交往數月後,驚覺對方已婚近30年,氣得提告求償。台北地院認定陳男侵害余女貞操權,判賠30萬元,可上訴。
余女主張,她2018年在「SweetRing」上認識陳男,陳男在個人資料欄填寫單身未婚,還曾傳送身分證配偶欄空白照片的照片取信她,才會進而與陳男交往,陳男還營造認真規和她結婚的假象,直到2019年3月10日才向她坦承早在1991年就已婚,已侵害她的貞操權,造成她精神上痛苦,求償100萬元。
陳男抗辯,他和余女是出自真實感情交流,發生性行為是兩情相悅,否認侵害余女貞操權。
合議庭勘驗雙方對話紀錄,余女在得知陳男已婚,傳訊息氣罵:「你從一開始傳給我的身分證件配偶欄空白,都是騙我的...」陳男則回:「我在處理我的關係了...沒有要欺騙你,我只是沒有你講我現在的狀態...我們關係是真的非常不好,我是在想辦法簽離婚協議書...」
此外,兩人交往期間,陳男多次傳訊表示「好想跟妳結婚」、「想要跟妳生孩子」、「媽媽說了...結婚前三、四個月,她會主動找妳吃飯」、「我這輩子一定要娶妳」等語,並以「老公」、「老婆」互稱。
余女友人也出庭證稱,余女很嚮往婚姻,對陳男用情至深,曾提醒她要注意陳男是否單身,畢竟40多歲男子多半已婚,擔心余女受騙,余女才會傳訊詢問是否單身,陳男並回覆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照片。余女也多次表示陳男對她很好,有很多婚後規劃,有發生性行為等語。
合議庭認為,陳男隱瞞已婚,刻意營造兩人共組家庭的願景,使余女誤信投入感情,以詐騙方式與余女發生性行為,確實侵害余女貞操權,審酌侵害手段、時間長短、兩造學經理等狀況後,判賠30萬元。
中時 黃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