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1名女童爸媽離婚,女童由母親照顧,但有時會和父親一起。2017年女童僅4歲,有次女童被爸爸帶過後,向姑姑坦承「爸爸說有一件事不能跟媽媽講,是秘密」。還會說被爸爸伸手摸下面、屁股。媽媽懷疑女童遭到性侵,檢方偵結,認為父親涉有重嫌,將其起訴。
檢方調查,2017年1月時,雙方離婚後,女童單獨和爸爸見面,但是回家後不斷哭鬧,媽媽洗澡時還發現外陰部有紅腫。還發現女童突然很討厭爸爸,晚上也會做惡夢,個性甚至更內縮。女童的阿姨跟女童玩耍時,還稱「爸爸說有一件事不能跟媽媽講,是秘密」。阿姨發現女童狀況有問題,請媽媽帶他去看醫師。
在醫院治療時,女童進行清洗娃娃治療,但女童居然說,娃娃很髒,因為我爸一直弄他。醫師也發現,女女童的確不喜歡爸爸,因為女童說,爸爸會摸她屁股,也很排斥講到爸爸的話題。檢方認為女童確實涉有重嫌,將其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