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某國中校長遭一名退休女老師控訴,在LINE群組噁喊「寶貝換個姿勢」、「你那幽香蕩漾在腦海」等帶有性暗示的語句,遭女師直接告上法院,案經上訴至二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判准,該國中校長須賠償女師5萬元。

新北市某國中校長愛在群組傳性暗示訊息,惹上官司。(圖/pixabay)
根據判決書指出,新北市某國中校長於2022年4月間,在一個LINE教會群組中,發送「匆匆的把你抱到床上,慢慢的解開你的褲子,悄悄的脫掉你的内褲,柔柔我吻著你的面額,對你說:...寶貝,換個姿勢」、「自從認識了你~我就已經深深愛上了你!你那陣陣的幽香,時刻蕩漾在腦海,你那火辣的激情時刻在我唇邊回味!」、「還記得那個夜晚嗎?我們面對而坐,悄悄的一句話說,你瘋狂的摸,我瘋狂的摸,就這樣摸了很久,突然你大叫一聲。」等4則具有性意味的訊息。
該教會群組成員包括女性3人、男性7人,其中一名退休女老師遭校長言語性騷擾,自覺遭到嚴重冒犯,害她狂做惡夢,導致出現耳鳴、失眠、頭痛等症狀,憤而提告求償。
針對遭控性騷,男校長則主張,自己只是在傳送趣味笑話,想拉近群組間彼此的情誼,目的是為了博君一笑,並無任何性意涵與性暗示。
對此,該案一審判決不成立後,女師不服提上訴。案經二審,台北地院認為,男校長的言論不足作為「笑話」看待,而是帶有性暗示、性意味的「黃色笑話」,認定性騷擾罪證確實,因此改判被告須賠償5萬元。(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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