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肺結核竟要雇主同意 移工團體轟衛福部成「剝奪人權幫兇」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台灣移工聯盟砲轟衛福部,淪為剝奪移工人權的幫兇。(陳人齊攝)
台灣移工聯盟砲轟衛福部,淪為剝奪移工人權的幫兇。(陳人齊攝)

台灣移工聯盟今天上午到疾管署門口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廢除外籍移工治療肺結核需經雇主同意的規定,對此疾管署回應,此規定是因結核病完治時間長達6個月,且治療過程需雇主配合及提供合適環境與時間,基於防疫前提下盼能兼顧移工與雇主雙方權益,但會收集各方意見邀集相關部會與團體進行討論。

結核病的主要傳播途徑為飛沫傳染,唯一種感染結核菌所引起的傳染病,一但入侵人體,可在任何器官發生病變,如肺、腦膜淋巴腺骨髓腸泌尿及生殖系統等,其中肺結核高達整體的9成。

台灣移工聯盟表示,台灣在2009年批准兩公約,並將兩公約在國內法制化,但根據衛福部所公布的「受聘僱外國人健康管理辦法」,移工一但確診為肺結核,若要接受治療必須得到雇主同意,因此有不少移工在確診肺結核後,都得面臨離職返國,或是人身自由受限等對待。

一名M姓的移工來台就業已滿6年,但在今年8月接受健康檢查時確診肺結核,雖然經半個月治療後,獲醫師註明可恢復上班,但沒想到返回公司仍遭雇主強制隔離,不但不能工作也不能外出,人身自由明顯受限制。

J姓移工也遇到相同狀況,經兩周治療後也獲醫師註明已不具傳染力,可恢復工作,但最後仍然受到雇主強制隔離,還被迫簽署自願返國同意書,丟了工作。

台灣移工聯盟表示,結核病是可以被治癒的,只要規則服藥兩周後就不會傳染給他人,且咳嗽配戴口罩,也可降低傳染力,持續規則服藥6到9個月,絕大部分病人都能痊癒。

不過衛福部在107年12月24日所修正的受聘僱外國人健康管理辦法中,卻規定受聘僱外國人申請肺結核都治計畫需得到雇主同意,明顯違反兩公約保障人權的精神,台灣移工聯盟痛批根本是在為雇主解套,成為剝奪移工人權的幫兇。

台灣移工聯盟呼籲,衛福部應對此修法,廢除不當法令,同時社會對於結核病的恐慌,根本是政府的宣導不足所致。

疾管署針對台灣移工聯盟的訴求,稍早也解釋,因結核病的完治時間長達6個月,且治療時需雇主配合提供合適的環境與時間,因此現行規定是在防疫前提下,對移工與雇主雙方權益所做出的妥協。但會針對這次民間團體的訴求,持續收集各方意見邀集相關部會、專家學者與團體進行協商。

標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