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靖淳/綜合報導
一名任職於光電科技公司的李姓男子與妻子結婚多年,卻因工作關係而與同部門的越南籍阮姓女子走得較近,兩人私下互傳曖昧訊息,還多次單獨出遊發生性行為,某次李妻偶然看到丈夫手機內的露骨訊息,才讓偷吃事件曝光,氣得向法院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對此,阮女竟辯稱李男「只進去一半」,認為性行為未果,但經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阮女不法侵害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判應賠償李妻50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確定。
據了解,該名任職於光電科技公司的主管李姓男子與妻子結婚多年,但夫妻感情平淡無過多火花,也沒有生育小孩,李男便日漸覺得妻子無趣。李男在公司時藉著職位之便,與同部門的新進越南籍同事阮姓女子展開親密的互動,兩人不但私下互傳曖昧訊息,還多次私約去摩鐵發生性行為。直到某次,李妻偶然看見丈夫手機內多封露骨肉麻的訊息,才使整起偷吃事件曝光,同時也進階得知其與阮女已私約去摩鐵發生關係高達7次,氣得李妻向法院提告求償。
對此,小三阮女辯稱,李男向她表示自己已離婚,且雙方發生性行為「只進去一半」未果,聲稱自己不知李男是有配偶之人,同時也認為自己沒有做出侵害配偶權之行為,盼求得以輕判。最後經由法院審理後,台灣高院維持一審判決,認定李男與阮女雙方發生性行為屬實,因此判阮女需賠償50萬元給李妻作為精神撫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