罔顧養育情!狠男刺殺恩人22刀後搶11萬買春 高院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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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21歲男子前年向從小撫養他的78歲楊姓婦人要錢,遭拒後憤而狂刺婦人22刀並搶走11萬元,隨即至按摩店買春。高院今日維持一審無期徒刑判決,全案可上訴。

21歲李姓男子因討不到錢殺死養育他16年的鄰居阿嬤。(圖/資料畫面)

110年10月21日下午李姓男子得知待他視如己出的楊婦家中有存放現金,因此帶著水果刀前往楊婦住處,李男開口索討生活費,遭到拒絕,竟不顧16年養育恩情,掏出暗藏的刀,狠心刺殺楊婦22刀,還拿走11萬2000元現金,直奔北市按摩店買春,隨後又包車到花蓮遊玩。

楊婦的親兒返家發現住家木門遭反鎖,而且門把附近還沾有血漬,連忙報警,警方趕抵後楊婦倒臥血泊,已無呼吸心跳,送醫後仍傷重不治。事後警方循線至花蓮市區逮捕涉案的李男,訊後依法送辦。

新北地檢署日前依強盜殺人罪將他起訴,法官認為楊婦對待李男如親孫,但其惡性重大,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12)日維持一審刑度,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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