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組織法修正三讀通過 行政院遺憾:將思考是否提出後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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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立法院今天(15日)三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組織法修正草案一事,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行政院陳建仁前院長於今(2024)年4月30日即送出NCC人事案,然立法院兩度三讀修正NCC組織法,對於NCC人事案卻超過半年未排案審議,對此政院表達遺憾。

立法院今院會處理國家通訊傳播委會(NCC)組織法修正草案。(圖/資料照)

李慧芝指出,NCC為獨立機關,肩負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等業務,包括有線電視系統的頻道上下架、衛廣頻道之申設換照等職權,皆需NCC能夠召開會議並正常運作才能行使;若立法院遲未審議NCC人事案,勢必影響民眾權益。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對於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公平性,各界仍有不同看法,且差異極大,對於尚需尋求各界共識的法規草案,行政院立場始終一致,盼相關條文都能夠經過充分討論。(行政院提供/游念育台北傳真)
針對立法院今三讀NCC組織法修正草案一事,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遺憾。(圖/行政院提供)

李慧芝表示,行政院將就立法院於今年7月16日以及今日三讀修正條文之適用範圍、對象以及程序進行整體瞭解,並思考是否提出後續方案,使法定獨立機構能正常運作,以維護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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