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平台醃漬蔬果抽驗13件違規!momo、蝦皮、PChome全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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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衛生局今(25)日公布「網路販售食品電商平台的醃漬脫水蔬果及八仙果」抽驗結果,總計抽驗24件產品,其中有13件違規,包括蜜餞食品類6件、八仙果5件、醃漬蔬菜類4件、脫水水果類4件、脫水蔬菜類3件及其他糖漬果類2件。

momo購物網販售的「珍茶柚」。(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近年隨著網路直播平台及網路販售食品電商平台興起,促使消費者消費型態改變,許多民眾透過網路即可購買醃漬脫水蔬果類食品,非侷限於實體店面購買。北市衛生局針對網路販售食品電商平台醃漬脫水蔬果及八仙果進行抽驗,總計抽驗24件產品,其中13件違規。

北市衛生局公布違規名單。(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北市衛生局公布違規名單。(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其中不符規定產品包括11件檢出食品添加物惟產品外包裝成分未標示檢出添加物、3件(其中1件同時違反前述違規)外包裝未標示「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及「淨重、容量或數量」,且營養標示未標示「每一份量(或每一份、每份)。

不符合規定產品有momo購物網販售的「珍茶柚、八仙果佛手金磚塊、自然優烏梅八仙果」、蝦皮購物梅工坊販售的「洛神花、化核五香橄欖、甘草杏李」;澤鋐實業有限公司販售的「酸菜絲」;新百果山蜜餞專賣店販售的「情人果、油切菓」、Pchome販售的「脫水李、八仙果(赤小柚)、青芒果(情人果)」。

momo購物網販售的「八仙果佛手金磚塊」。(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蝦皮購物-澤鋐實業有限公司販售的「酸菜絲」。(圖/北市衛生局提供)

經北市衛生局調查,標示不符規定產品,外包裝標示責任廠商均為外縣市業者,已移請所轄衛生局後續辦理。標示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者,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標示不全者,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對此,北市衛生局食藥科科長林冠蓁呼籲,消費者選購相關產品,儘量選擇接近食物原色的產品,避免顏色偏白、過於鮮艷或有刺鼻異味的產品,優先選擇完整包裝產品,並留意產品上是否有完整明確的中文標示以掌握完整的產品訊息,另建議多食用當季新鮮蔬果,避免食用過多加工食品,並攝取足量水分,以維護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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