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罷免成案再+2!邱鎮軍、陳超明一階過關 藍綠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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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立委大罷免,中選會今(10)日公布最新審查結果,其中立委罷免成案原本是32案,今日再新增2案為34案,分別是國民黨苗栗縣立委邱鎮軍及無黨籍苗栗縣立委陳超明。

中選會今日公布又有2件立委罷免案一階段成案。(資料照/中天新聞)

根據中選會目前公布的罷免案第一階段成案,其中立委部分,包括台北市王鴻薇、李彥秀;新北市葉元之;桃園市涂權吉、魯明哲、萬美玲、呂玉玲、邱若華、牛煦庭;新竹市鄭正鈐;南投縣游顥、馬文君;台中市顏寬恒、廖偉翔、黃健豪、羅廷瑋;雲林縣丁學忠;台東縣黃建賓;花蓮縣傅崐萁,共19人。另外,縣市長有1案,為目前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議員部分則有民進黨籍南投縣議員蔡銘軒、陳玉鈴2案。

第二波第一階段成案部分,包括國民黨立委林德福、張智倫、楊瓊瓔、洪孟楷、羅明才、徐巧芯、賴士葆、廖先翔、徐欣瑩、林思銘、江啟臣、羅智強、謝衣鳯共13人。

今日中選會再公布最新立委罷免第一階段成案有2人,分別是邱鎮軍與陳超明。其中陳超明雖然是無黨籍,但他被外界視為「泛藍」立委,所以目前藍綠罷免成案為34:0。

至於民進黨立委部分,罷免目前送件的12件綠委罷免案,包含蘇巧慧、張宏陸、蔡其昌、何欣純、陳冠廷、伍麗華、李坤城、林俊憲、王定宇、吳沛憶、吳思瑤、陳瑩。不過這12件第一階段審查均未達門檻,目前仍在補件期限中。

新成案的2件分別是國民黨苗栗縣立委邱鎮軍(上)及無黨籍苗栗縣立委陳超明。(資料照/中天新聞)

根據《選罷法》舊法規定,公職人員就任滿一年後就可被提出罷免案,罷免案以被罷免人原選舉區選舉人為提議人,提議人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以上即可過關。第二階段則為連署,連署人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百分之十以上,若通過則罷免案成立,進行投票,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就通過。值得注意的是,若提出罷免案經宣告不成立,則同一被罷免人不得再被提案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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