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動保處提醒飼主,寵物過世後需辦理死亡註銷,未依規定辦理者最高可罰1萬5000元。有民眾在查詢後發現,人類過世若家人忘記辦理除戶最高僅罰900元,寵物罰款竟是人類的16倍,讓不少飼主傻眼,「我每隻都乖乖打晶片是什麼白痴嗎?」。

動保處表示,飼主資料異動時,包括居住地更動、寵物名字變更、走失、轉讓、除戶等,都需到寵物登記站辦理更新。若寵物過世後未依規定辦理死亡註銷,可按次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款。
有網友表示,第一次得知需要幫過世寵物辦除戶;還有人指出,人沒除戶也才罰最高900元,政府明著斂財;其他網友也紛紛提到,「酒駕最高罰9萬,寵物沒『喀擦』最高罰25萬」、「笑死,沒健保也沒喪假,打晶片真的純粹給政府撈錢」;更有人直言,「請問那毛孩過世政府是否給飼主喪假?要飼主辦理除戶如果不給喪假飼主還要請假去辦理耶」。
不過,有網友緩頰,「啊你就準時去除戶不就好了?規定是整整30天耶,30天給你處理沒辦法?你人過世都知道要除戶了,阿不是都說寵物是家人?這時候又要分嗎?」、「基本上,有找寵物殯葬業火化都會有除戶代辦服務」。
而根據《戶籍法》第48條規定,戶籍登記申請應在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完成,死亡登記也含在內;另根據同法第79條規定,違反第48條規定者,處新台幣300元以上、9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