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高雄馬姓警員去年在按摩時,突然色心大起硬上按摩妹遭判刑2年,因賠償百萬元和解,改判緩刑5年。但懲戒法院認為有必要予以重懲,判他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
判決指出,馬姓警員為某芳療會館的常客,去年1月2日13時許,他前往消費時,突然對前來按摩的越南籍女子下手,將她按在床上硬上得逞,被害女子趁著他休息時,趕緊衝到樓下櫃台求救。
案件曝光後馬員一審遭判刑2年,但允諾賠償被害人100萬元,因此達成和解,另外又支付公庫40萬元,獲判緩刑5年確定。
但懲戒法院認為馬男的行為嚴重損傷警察形象及政府信譽,有必要予以重懲,因此判他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