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廣東省廣州市一名店員,連續工作超過8小時,期間一度坐在收銀台、手扶頭、閉著眼睛休息約3分鐘,遭公司認定失職,將他炒魷魚,這名店員氣不過一狀告上法院,法院認定資方不合理,須賠償約21萬台幣。
《廣州日報》報導,這名余姓男子在當地一家零售業擔任店長,去年9月,公司透過微信告知他,要解除勞動合約,理由是他上班打瞌睡,余男不服提出告訴。
余男指出,當天他從上午9時半工作一路工作到晚上10時半,整間店僅他一人負責所有營運。晚上8時過後,他因身體疲憊,「只是坐下來閉眼休息了3分鐘,並沒有睡著,也沒有耽誤接待顧客。」根據該公司提供的監視器畫面顯示,余男曾坐在收銀台,手扶頭、閉眼靠在背板上,現場有2名顧客正在購物。
法院審理後認定,案發當天余男已連續工作超過8小時,且資方並無安排替換員工,或合理休息時間,且資方提交的監控影像僅長2秒,無法證明余男「長時間打瞌睡」,法院一審判決資方需支付余男工資差額217.2元人民幣、住房補貼3000元人民幣、以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49572餘元人民幣,總計約21萬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