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皓控「用公帑打官司」!高虹安獲判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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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長高虹安因不滿綠媒政論節目主持人李正皓在節目中多次爆料新竹市寡婦樓與民主段都更爭議,認為影響新竹市政府聲譽,委請黃姓律師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00萬元。不料此舉反遭李正皓告發涉及圖利,案件經檢方調查後,12日獲不起訴處分確定。

高虹安遭控用公帑請律師確定不起訴處分(攝自中天新聞)
高虹安遭控用公帑請律師確定不起訴處分(攝自中天新聞)

根據了解,事件起因於李正皓在政論節目中,針對新竹市寡婦樓與新竹市民主段都更等議題進行爆料報導。高虹安認為李正皓的言論已影響市府聲譽,因此委託黃姓律師提起民事訴訟。然而,在新竹地院開庭時,李正皓的律師發現訴狀上的原告為「新竹市政府」,質疑高虹安是否動用市府資源請律師打官司。

李正皓進一步指出,該案訴之聲明從「被告應給付新竹市政府100萬元」變更為「被告應給付新竹市政府及高虹安各50萬元」,認為此舉為高虹安謀取訴訟上不當利益,因此當庭告發高虹安及黃姓律師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嫌。新竹地院隨即將案件函轉新竹地檢署偵辦。

在新竹地檢署的偵查過程中,高虹安及黃姓律師均否認有圖利犯行。檢察官於上月審理後,認為罪嫌不足,對高虹安、黃姓律師兩人做出不起訴處分,並依職權將案件送交台灣高檢署再議。高檢署審查後認定,新竹地檢署的偵查工作已經完備,再議無理由,因此駁回再議申請,高虹安及黃姓律師的不起訴處分就此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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