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社工司日前公布明年最低生活費數額,雙北、桃園、台中、金門、連江6縣市因人民所得提升,最低生活費均調高425至783元不等;台南、高雄及其他縣市則維持現況。社工司提醒,民眾的收入若未達最低生活費標準,且財產未超過地區公告金額,即可申請低收入戶。
根據社工司公告內容,台北市最低生活費將從今年的16580元提升至明年的17005元;新北市則由14666元增至15500元;桃園市由14578元增至15281元;台中市由13813元增至14596元;福建(金門、連江)則由11135元增至11648元。
因所得變動不大,台南市、高雄市及台灣省(其餘縣市)則維持現況,明年最低生活費分別是12388元、13099元及12388元。
社工司科長李璧如表示,最低生活費的制訂參考了行政院主計處所公布的家庭收支調查報告,透過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百分之60來訂定。若變動率未達5%,該縣市的最低生活費將維持現狀。而最低生活費的調高,意味著當地人民的所得有所提升。
社工司司長李美珍表示,民眾若需申請成為低收入戶,月收入需低於該縣市的最低生活費。若需申請成為低收入戶,月收入則需低於最低生活費的1.5倍。以台北市的新標準為例,既為17005元以下(低收)及25508元以下(中低收)。李美珍強調,除了月收入需低於標準,申請人的動產、不動產也需符合縣市規定。
截至今年6月底,各縣市低收入戶共有14萬2456戶、30萬2698人;中低收入戶則有10萬9807戶、31萬8432人。中低收、低收入戶合計25萬2263戶、62萬1130人,為全國人口的2.63%。至於新標準可照顧的人數,仍尚待統計。
李美珍提醒民眾,如需申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可前往鄰近的區公所申請。若需瞭解細節,可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由專人提供解答。
中時 林周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