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執行確定!內政部抗告遭駁 暫不得清算婦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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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遭內政部廢止立案,面臨解散危機,日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獲准。內政部不服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原裁定無違誤,駁回抗告確定,本件訴訟確定前,內政部不得清算婦聯會。

《政黨法》2017年12月6日公布施行,內政部限期要求政治團體轉為政黨,但婦聯會自認公益運作,不會派人參選,不應成為政黨,想申請轉型非政黨團體或基金會。內政部不理會,直到今年4月27日期限屆滿,廢止婦聯會立案,婦聯會只好提起行政救濟。

婦聯會聲請停止執行,北高行認為,婦聯會若被廢止立案,清算後的剩餘財產將歸國庫,法律效果及相關效應即刻發生且不可逆,對會員結社自由影響甚鉅;內政部要求轉為政黨,未提供其他選項,退場機制嚴重僵化,恐過度限制人民結社自由,有違憲之虞,5月28日裁准停止執行。

內政部抗告,最高行也認同北高行見解,指廢止立案處分確有「難於回復之損害」及「急迫」等積極條件,符合停止執行要件。

最高行裁定更指,婦聯會等非政黨政治團體雖不適用《政黨法》,內政部仍可依《人民團體法》 監督,且北高行已裁定婦聯會不得收受政治獻金,停止執行對公益應無重大影響,故認定抗告無理由,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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