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來希稱婦買口罩遭輾斃獲不起訴 網友回應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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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榮譽理事長李來希3月21日在臉書用新聞照片PO文,指有民眾「為了排隊買口罩,被車輾斃!」,遭控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規;新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網友在李來希臉書貼文恭喜,並表示「公理自在人心」!

李來希3月在臉書張貼「口罩排隊奇觀,請大家排隊拍照存證,一起來貼往」等文章,並在文章底下留言回覆網友「如果不是為了買口罩,他就不會出門,就不會遇到死劫」,新北地檢署認為李來希涉嫌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條例」、「傳染病防治法」,將其傳喚到案。

李來希到案後稱,自己只是針對口罩購買方式及分配與網友討論並提出質疑,且口罩政策屬可受公評事項,應受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範疇,並強調自己的言論完全沒有涉及任何新冠肺炎疫情內容,堅決否認有散布謠言之嫌。

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該篇文章標題及內容均未提及新冠肺炎流行疫情,同時也沒有擴大喧染疫情字句,難認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罪證不足,因此不予起訴。

網友在李來希臉書貼文恭喜,並表示「公理自在人心」!

中時電子報 丁世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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