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傳出彰化師範大學國文系系主任蘇慧霜指導子女研究計畫,並向科技部申請研究經費,對此科技部回應,去年12月已修正補助要點,明定指導教授與學生間,不得為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親屬關係,自109年度計畫開始適用。
彰化師範大學國文系系主任蘇慧霜指導子女研究計畫,並向科技部申請研究經費,其子申請科技部計畫的論文題目,更雷同蘇過去曾發表的論文及專著,科技部認定已違反學術倫理,並追回補助款,隨後也修正〈補助大專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科技部表示,為建立公正補助機制,經蒐研國內外類似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之作法,例如美國美國國家衛生基金會NSF、英國工程與物理科學研究委員會,並無直接相關利益衝突規範,只有中研院部分暑期大專生培育計畫,要求推薦函中由推薦人揭露與學生的關係,科技部在參酌檢討後,於108年12月已修正補助要點,從嚴規範,明定指導教授與學生間不得為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親屬關係,自109年度計畫開始適用,申請計畫時並於網頁加註提醒,以避免類此情形發生。
科技部也強調,不論指導教授與學生間屬何種關係,均應遵守學術倫理規範,如有違反均依本部規定處理。
彰師大公關中心主蕭輔力回應,校方在1月7日接獲科技部來文,有關校內學生於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與成果報告,引用他人成果未經適當引註一案,校內經討論後,將依照科技部來函辦理相關事宜。
蕭輔力也提到,有關大專學生科技部研究計畫規定,三等親等內不得指導一事,經查是科技部於108年12月26日針對〈科技部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修正案中才新增條文,內容為:「學生及指導教授除應符合第一項資格外,其相互間不得有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的規定。在此之前並無規定。因此有關蘇慧霜指導的研究計畫,當時並未違反相關規定。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則表示,科技部推出大專生研究計畫,相信是要培養青年學子,從大學時期便累積從事學術研究的能力,但此案呈現的是母子關係同為師生,非常不合適,違反學術倫理。
旺報 李侑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