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虐童母帳號 嗆「法官對我好」遭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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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22歲羅姓男大生關注社會議題,並於網路和人討論、筆戰。去年底開始,他陸續在網路冒用他人臉書暱稱及盜用照片,專挑社會矚目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下手,如年初的台南虐童案生母,創設並冒用犯嫌臉書帳號,以言論謾罵他人,並且張貼不實內容貼文,因而引發網路論戰,製造假訊息引導輿論風向,刑事局偵九大隊日前循線逮捕他,依偽造文書送辦。

警方說,羅嫌去年11月起,陸續偽冒新北市14歲少女遭霸凌性侵案的孫姓嫌疑人及台南虐童案薛姓生母身分,在網路發表攻擊性言論。虐童案薛姓生母遭裁定收容隔日,羅嫌即以薛姓生母名義發表「法官對我真好一審馬上讓我交保」、「真不懂我自己的小孩自己處理有什麼錯誤嗎?」等不實貼文,引發網友一片譁然。

羅嫌並在貼文下方留言區,以偏激言論與其他網友互相嗆聲,意圖利用假身分製造社會對立,其中「我有背景」、「法官對我真好」等言論,更惡意中傷我國司法機關形象,刑事局經過連月追查,鎖定羅嫌涉案,日前至新北市逮捕他。

羅嫌父母得知兒子竟盜用帳號在臉書和人嗆聲,甚至引來警方上門搜索,氣得大罵羅:「你是吃飽太閒沒事做啊!」警方告知所涉刑責,羅才知事態嚴重。

刑事局表示,民眾針對假訊息應遵循「迅速查證、不要傳播、獲正確資訊後幫助澄清」。警方並提醒,捏造他人名義制作該電磁紀錄的準文書,可能觸犯刑法第216條、第220條第2項規定,假冒他人圖像、名稱在網路上發表不實言論,相關電磁、錄影、錄音紀錄可視為與傳統偽造紙本書類相同罪刑,將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6條第2款規定,冒用他人身分或能力之證明文件者,將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8000元以下罰鍰。

中時 胡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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