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葉姓竹科工程師發生「7年之癢」,與陳姓妻子結婚7年後與曾姓前女友舊情復燃,今年1月農曆春節,竟趁妻子回娘家帶曾女回家發生性關係,「狂歡」5天。妻子因為一張購買保險套的發票,嗅出異樣,追查之下發現老公偷吃,氣得提告向曾女求償50萬元。新竹地院審理,判「小三」曾女得賠正宮20萬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葉姓竹科工程師今年1月與前女友曾女重逢並舊情復燃,1月15日就約對方到家中吃飯並發生性行為;1月25日,趁妻子回娘家過年,葉男又邀曾女到家中,這回兩人連續「狂歡」5天,甚至飢渴難忍在電梯擁吻,讓認識葉男的鄰居看到都傻眼。
陳女無意間發現一張葉男購買保險套的發票,對老公心生懷疑展開調查,從葉男手機中找到他偷吃曾女的證據,質問之下,葉男坦承偷吃,還供出曾讓曾女在家中過夜,氣得陳女向曾女提告求償50萬元。
曾女認了跟葉男發生關係,但強調「事前」不知對方已婚,過完年後葉男才說他是有婦之夫。曾女表示,事情曝光後有向陳女道歉認錯,但50萬和解金實在拿不出來。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陳女求償50萬元尚屬過高,審酌後判處曾女應賠償陳女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