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打綠」主唱吳青峰與昔日恩師林暐哲因合約鬧上法院,林向青峰與其「哈里坤的狂歡」公司求償800萬元財產與商譽損失,並要求登報道歉。智慧財產法院一審判決林暐哲敗訴,1日智慧財產法院二審再度駁回林暐哲上訴。全案可再上訴。
藝人青峰於2018年間,與恩師林暐哲公開發表分家聲明,原以為雙方好聚好散,不料林暐哲卻於2019年間,主張2人經紀合約仍存續,青峰不但被刑事起訴、目前正在台北地院審理,還另被林暐哲提告求償800萬元,一審智慧財產法院認定雙方已於2018年底合意終止合約,判林暐哲全部敗訴,林暐哲上訴後,二審由智財法院審理後,今仍判林敗訴。
林暐哲不但是青峰恩師,也是青峰演藝生涯起步的經紀人, 青峰憶起協商時,曾邀林暐哲續任新公司製作人、甚至願意分潤給他,卻慘遭拒絕、要求「斷乾淨」,一度淚灑法庭,表示不解為何曾視為父親的林暐哲,會突然翻臉提告, 雙方因本件合約糾紛反目,林對青峰提起刑事告訴,青峰2020年2月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震撼演藝圈。
一審審理時,青峰主張2018年9月20日就和林暐哲當面達成不再續約的共識,合約期滿後,他所創作的詞曲版權都由他自行處理,已符合合約期滿前3個月以書面提出反對的規定,2018年10月26日他寄存證信函給林男,只是重申不續約並保留證據。
青峰強調,他和林暐哲更在2018年12月31日,發表合意終止雙方合約的共同聲明,他以為事情就此落幕,不料音樂社公司於2019年2月間寄存證信函給他,堅稱音樂社公司仍是他詞曲創作的專屬授權人,推翻先前口頭承諾,他還寫電子郵件給林男表示:「滿錯愕的!」
版權爭議師徒對簿公堂,違反著作權的部分,二審青峰勝訴免賠,但林暐哲仍可上訴,至於刑事部分, 將於5月11日續審,預計傳林暐哲到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