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桃園市一名賴姓男子在大園區搭乘計程車卻拒付車資,兩個月後又因與女友爭吵,竟對路邊一輛價值80萬元的轎車砸車、噴漆並縱火。桃園地檢署偵查終結,依詐欺、放火燒燬他人所有物及毀損等罪嫌,起訴賴男。

根據檢警調查,賴男於4月7日下午2時,在大園區和平西路叫車前往中壢,向司機謊稱會有朋友支付車資,但抵達中壢區環中東路後,又要求司機載往新屋交流道附近,最後再返回大園區,車資總共1295元,賴男聲稱的友人也未出現付錢,司機不甘遇到男子坐霸王車,報警處理。
同年6月2日凌晨近3時,賴男又因與女友發生爭執,心情不佳下帶著噴漆罐外出。大園區和平西路一段發現一輛無人看管的轎車,賴男竟以磚塊砸破左後車窗後,朝車內亂噴漆,還以打火機縱火,轎車燒成廢鐵。車主事後調閱監視器發現遭人縱火,立即報警提告。

賴男接連犯下兩起案件,桃園地檢署在偵訊時,賴男對犯行皆坦承不諱,檢方依法起訴賴男,並建請法院從重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