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則緯/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人妻在臉書社團「單身單親交友」認識了一名猛男,並在同居3個月期間天天發生性行為,丈夫在發現LINE對話紀錄及性行為照片後,才驚覺被戴綠帽,氣炸向猛男求償70萬侵害配偶權,但法官認定猛男確實不知情已婚一事,判免賠。
台中一名人妻在臉書「單身單親交友社團」認識猛男並天天嘿咻,丈夫得知後求償70萬遭駁回。(圖/示意圖/取自pexels)
台中人妻今年2月透過臉書社團認識了一名單身猛男,2人交往後在員林住處同居3個月,且天天發生性行為,兩人分手後被人妻的老公發現超越普通朋友關係的對話與性行為照片,憤而提告猛男侵害配偶權,求償70萬元台幣。
猛男表示,根本不知道女子已婚,且2人是在臉書「單身社團」認識,他的父母與女子談心時,女子也表示與前夫個性不合早已離婚,之後2人在5、6月間分手後,女子還持續傳送情人節快樂等訊息給他,但他堅持不再維持男女關係,所以沒有回應,並非是他故意去破壞別人的家庭和諧。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2人是透過由單身或單親男女組成的臉書社團認識,丈夫應舉證男子知道女方已婚身分。從現有證據來看,猛男是誤信對方單身的說詞,並非故意或過失侵害配偶權,加上分手後兩人也沒有再互動,因此判人夫敗訴,猛男免賠,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