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珞曦/綜合報導
國道1號汐五高架道北向環北路段最近傳出,有民眾遭後車駕駛以雷射筆照射前車後視鏡,影響行車安全,對此警方表示,若違規屬實,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吊扣牌照6個月。
受害民眾28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稱,後車的多元計程車駕駛疑因變換車道不當,被附近小貨車駕駛按喇叭告警,該駕駛因此心生不滿,用雷射筆照射前車後視鏡報復。警方表示,駕車使用雷射筆照射其他車輛後照鏡,恐影響其他駕駛人行車安全,此案將視個案調查,如違規屬實,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之規定,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依法製單舉發。並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
警方也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勿以不當方式造成行車危險,如果民眾有受害,可將行車紀錄影像,上傳到國道公路警察局的檢舉專區提出檢舉,經查證違規屬實將依法處罰,若有涉及刑案依法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