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有一社福團體因會務繁多需增添人手,2016年5月起,涉嫌將衛福部補助聘用社工員的每月3.3萬元薪資,拆帳挪歸協會庶務或個人使用,詐得近30萬元,桃園地檢署依詐欺罪嫌,將劉姓理事長和陳姓、黃姓、鄧姓3名歷任總幹事起訴。
位於平鎮、服務身障者的社福團體,因會務繁多需增添人手,卡在沒有多餘經費,2015年6月竟把腦筋動到衛福部社家署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上,不顧補助需聘用社工員專款專用,趁葉姓社工要離職,挪用2.8萬聘祕書,剩下5千委請葉姓社工每周到協會幫忙1天的月薪。
同年8月聘用吳姓社工時,只給薪2.8萬、卻要她簽3.3萬元薪資領據,直到同年12月吳姓社工離職,時任總幹事的鄧男更私吞社工2個月的薪資共6.6萬元。
社會局檢視發現有誤函請偵辦,一行人坦承不諱,桃檢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劉姓理事長和陳姓、黃姓、鄧姓歷任總幹事,鄧男另吃侵占官司。
中時 蔡依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