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41億遺產未辦繼承 花蓮縣政府呼籲儘速辦理以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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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有41億餘元遺產,縣政府地政處長江東成30日呼籲,尚未辦理繼承登記的鄉親們要特別留意,逾期充公可划不來。

江東成表示,截至今天,花蓮縣因未辦繼承登記被列冊管理的土地有7815筆、面積逾807.67公頃,建物417棟,依108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高達41億餘元。

依土地法的規定,不動產所有權人死亡後,繼承人應於6個月內申請繼承登記。如果超過1年繼承人未辦手續,地政機關會於每年4月1日公告,繼承人應於3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申辦,逾期未申請者,將列冊管理15年,再逾期仍未申辦的話,則由地政機關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標售所得的價款以專戶儲存,繼承人得依法領取,逾

10年仍未提領該價款者,歸屬國庫。

另,如經標售5次仍未標出者,即登記為國有,繼承人僅能向國有財產署依第5次標售底價,按其法定應繼分的部分核算發給價金,而且土地被標出或登記為國有後,繼承人只能請領價金,而不能申請領回土地,對繼承人的權益影響很大,請繼承人務必於相關規定期限內辦理繼承登記。

江東成提醒民眾,每年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的公告資料會揭示於土地及建物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鄉鎮市公所公布欄等處,不出門也能在花蓮各地政事務所網頁點選查看。「請別讓自己的權益消失了!」

各地政所有專人協助民眾辦理繼承登記,另為擴大服務效能,各地政所因地制宜,提供符合當地民眾需求的到宅服務,鄉親們可提出申請,縣府地政團隊也會盡心服務。如因祖先死亡年代久遠,以致繼承關係複雜或不諳繼承登記相關法令,江東成建議,可選擇合法的地政士協助辦理,以維權益。

中時 范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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