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前委員翁曉玲接受黃光芹專訪(圖/震傳媒提供)
李奕緯/綜合報導
NCC前委員翁曉玲上媒體專訪評論鏡電視爭議,她認為,依據NCC所要求的發照3個月內資本額要達20億元條款,鏡電視2月獲執照但至今資本額僅13.5億元,其實以此理由就可以廢止鏡電視執照,而且早在5月就可以廢照了。
翁曉玲18日上《震傳媒》網路節目《新聞不芹菜》接受主持人黃光芹專訪,針對鏡電視爭議,翁曉玲指出,NCC審理鏡電視案很多附加條款已經逾越法律基本原則,例如要求鏡電視資本額要有20億元,但現行法規只要求衛星頻道電視台資本額5000萬元,「做出這些要求,可能有不當連結」。
翁曉玲進一步指出,依據NCC對鏡電視所要求的發照3個月內資本額須達20億元,鏡電視2月獲執照,但目前為止資本額僅13.5億元,仍未達到20億元,「以此原因其實就可以廢止鏡電視執照了…5月時早就可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