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嘉男/綜合報導
南投縣長許淑華(攝自臉書)
國民黨南投縣長候選人許淑華遭控賄選,對此許淑華發表聲明反駁是對手的不實指控,競辦方面已提出誹謗罪,及散佈不實謠言意圖使人不當選罪的刑事告訴。
許淑華表示,自從宣布參選以來,不論大小民調,自己都明顯佔有優勢,真的需要賄選手法,或需要中央資源「類政策買票」的一方,是大幅落後的陣營,才可能採取的非法手段。對手指控的說明會場合,有不同黨派候選人到場,包括民進黨籍,法務部今年10月18日,指出選罷法賄選罪的要件,必須「行為人主觀上有行賄之犯意」,且「候選人與選民必須有對價關係」,始能成立。各黨籍候選人到場尋求支持,既無賄選犯意,更無對價關係。
許淑華反控對手蔡培慧混淆黑白,這些不實指控,競辦已於10月25日向南投地檢署,提出誹謗罪,及散佈不實謠言意圖使人不當選罪的刑事告訴。倘若蔡陣營再次抹黑栽贓,會研議再次提出刑事告訴;抹黑、栽贓、影射的垃圾手法,必須受到法律約束制裁。
許淑華表示,蔡總統全國走透透,為民進黨籍候選人輔選,辦理一場競選活動,號稱上萬人,音響、燈光、舞台,如果再加上遊覽車等等,初步預估一場,可能要200萬以上,目前辦了十多場,以十場計算,經費預估2000萬以上,這樣可以說,恐涉及違反選罷法的賄選罪?違反行政中立法?
南投縣議員候選人曾琮愷提告許淑華涉賄選(攝自曾琮愷臉書)
民進黨南投縣議員候選人曾琮愷24日南投地檢署遞狀,告發林明溱涉嫌以卸任感恩說明會幫國民黨縣長候選人許淑華等人賄選,現場發送價值300多元的不鏽鋼中熱泡麵碗,許淑華不僅握手拜託,還幫忙遞送禮品,對此南投地檢署表示已經分案調查。